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