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