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