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 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