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 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 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 内乱,齐孝公之立 ,诸侯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岁 。重耳爱齐 女,毋去心 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 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 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 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 犯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 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