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