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 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 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 ?君子三年 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 乐,乐必崩。 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 汝安则为之。君 子居丧,食旨不甘, 闻乐不乐,故 弗为也。”宰 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 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 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