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 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 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 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 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 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 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 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 ;小群以百数, 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 。於是天子始使 御史中丞、丞相 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 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 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 其渠率。 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 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 “沈命法”, 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 小吏主者皆死。其 後小吏畏诛, 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 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 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