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