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 海,以適遣戍。西 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 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 蒙恬渡河取高阙 、山、北假中 ,筑亭障以逐戎人 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 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 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