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