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 使者!”於 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 :“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 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