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书奏,二世悦。於是行督责益严 ,税民深者为 明吏。二世曰:“若此 则可谓能督责矣。”刑者 相半於道,而死人日成 积於市。杀人众者为忠 臣。二世 曰:“若此则可 谓能督责矣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