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