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 年,徙淮南 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失国蚤死,乃立其三子:阜陵侯 安为淮南王,安阳侯勃为衡 山王,阳周 侯赐为庐江 王,皆复得厉王时地,参分之。东城侯 良前薨,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