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 有欲从军者 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 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 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 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 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 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 非是,则刺杀 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 中尉,乃举兵,未晚 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 遣汉中尉宏 即讯验王 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 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 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 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 弗许。公卿请 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 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 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 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 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 伤曰:“吾行仁义 见削,甚耻 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 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 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