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 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 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。 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