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 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 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 取。其议之 。”有司皆曰: 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以禁 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 使重犯法,所 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 正则民悫 ,罪当则 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 反害於民为暴者也 。何以禁之 ?朕未见其便,其孰 计之。”有 司皆曰:“ 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 收帑诸相坐律令 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