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 公娶郑,长姬 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 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