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 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 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 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 重耳曰:“人生安 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 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 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 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 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 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 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