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 妻之,有马 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 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下谋 行。齐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 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 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, 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 醉重耳,载以行 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 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 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 食!”乃止,遂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