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