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