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