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