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