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