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 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 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 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 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