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 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 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 者在桑上 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 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 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 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 重耳,载以行 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 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 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