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 敬,而灭其所丑。彼自知 其计,则毋以其失穷之;自勇其断,则毋以其敌怒之;自 多其力,则毋以其难概之。规异事与同计,誉异人与同 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。 有与同失 者,则明饰其无失也。 大忠无所拂悟,辞言无所击排,乃後申其辩知焉。此 所以亲近不疑 ,知尽之难也。得旷日 弥久,而周 泽既渥,深 计而不疑,交争而不 罪,乃明计利 害以致其功, 直指是非以饰其身,以此相持,此 说之成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