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 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 子同产坐之,及为 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 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 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 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 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 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 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 能导,又以 不正之法罪之 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 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 ,其孰计 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陛下加大惠, 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 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