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 诛,常被甲,令家 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 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 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 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 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 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 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 予薄昭。及系急, 薄昭为言 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, 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 皇帝玺,将兵於 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 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 狱辞,乃谢曰 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 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 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