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 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 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 五十金”。有 一人徙之,辄予五 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