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