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 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