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