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 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