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,後 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 。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 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