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 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