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 之会。曰:“昔周 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 化者。十六年, 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 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 年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 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。 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 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