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