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