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五月,齐太仓令 淳于公有罪 当刑,诏狱逮徙系长安。太仓公无男,有女五人。太仓公 将行会逮,骂其女曰:“生子不生男,有缓急非有益也!”其少女缇萦自伤泣, 乃随其父至长安,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,虽复欲 改过自新 ,其道无由也。妾原 没入为官婢,赎父刑 罪,使得自新。”书奏天子,天子怜 悲其意,乃下诏曰:“盖闻 有虞氏之时,画衣冠异章服 以为僇,而民不犯。何则?至治也。今法有肉 刑三,而奸不止, 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?吾甚自愧。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。诗曰‘ 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 ’。今人有过,教未施而刑加焉?或欲改行为 善而道毋由 也。朕甚怜 之。夫刑至断支 体,刻肌肤,终身不息,何 其楚痛而不德也,岂称为民 父母之意哉!其除肉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