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 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 日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 ,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 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