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