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 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 ,常被甲,令家人持 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辱 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 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 ,故狱吏教引为 证。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 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 於北军,不以此时 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 辞,乃谢曰:“吏 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 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