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 法制度, 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