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 其常受遗诏, 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 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 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