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