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